安
监
局
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定点批准书
一、申报资料
1、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批准书申请书一式4份(电子版1份);
2、工商预登记或工商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);
3、县(市、区)及以上经济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;
4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资料;
5、安全评价报告书及其所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(须经安全评价机构核实认可);
6、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(复印件);
7、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培训考核合格的上岗资格证书(复印件);
8、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清单;
9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;
10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企业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,需报中介机构培训发证;
2、安全预评价报告,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,时间较长,需提前联系。
三、收费标准
免费